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律师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个人权益维护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随着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判断一名律师是否诚信的标准也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毋庸置疑,“依法诚信执业”是当代律师的生命线、试金石,是每位律师都需要坚守的执业理念与准则。“诚实信用原则”更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达成委托关系的基石。
为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素质和当事人满意度,5月16日上午,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在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律师行业诚信建设专题学习会议。
壹
专题学习
本次会议,首先由郭元峰律师向全体律师传达了新乡市司法局、新乡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解读了文件内容;并学习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新乡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止违法违规执业暂行规定》等执业规范,要求全体律师深刻认识到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贰
明确要求
随后,郭呈广主任结合我所执业规范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律师诚信执业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建立诚信的委托关系是律师执业的前提条件。
委托合同关系的订立、履行、终止都不能脱离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明确权责,按约践诺”是律师诚信代理的应有之意。
二是提供专业、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是律师执业应当遵循的职业操守。
“只有专业的,才是有价值的”;专业是律师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只有规范的,才是有效力的”;法律规范是律师的执业依据,律师要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相应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全过程规范服务正是律师能提供给当事人的核心价值。
“只有真诚的,才是永恒的”;律师只有在代理的每起案件、在案件的每个环节中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不懈秉持规范执业理念,才能更好完成当事人的委托,才能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三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诚信执业的价值追求。
只有使法律成为每名参与者的共同行为准则,公平与正义才能实现。法律职业参与者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这要求律师与同行之间建立良性竞争、平等互助的行业关系,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建立互相尊重、规范透明的工作关系,律师与行政机关之间建立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的职业关系。
叁
下步打算
郭主任指出,律所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管理制度,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将诚信建设贯穿于执业、办案的各个环节,建立诚信档案,纳入律师考核,营造“诚信做人、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诚信是一块试金石,信誉是律师行走社会最基础的保障,“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信用、勤勉敬业”是共鸣律师的共同追求。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律师对于诚信执业的标准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对以后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
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的前提是基于信任而形成的委托关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争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而斗争,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奉献,正是律师执业受人尊敬、受人信任、受人托付的关键所在,是律师执业的生命线。
共鸣律师将以更加专业、规范、真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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